第5章 虫海(1 / 2)

波纹荡漾,沙浪一圈一圈往外扩散开去,并逐渐剧烈起来。过了一会儿,如煮沸的开水,沙子开始咕嘟咕嘟地冒泡,泛起银色的粼粼光芒。

刚开始还只是偶尔闪过一丝银芒,可到后来,目之所及,全部变成了冰冷的银色,并迅速地向睡着的人们聚拢。

可定睛细看,那哪里是银色的波浪,分明是无数指甲大小的甲虫。

即使是阅历最丰富,学识最渊博的英图帝国大学士,也无法认出它们的品种。

它们的前胸与背板连成一片,光滑而又坚硬,反射出森然银光。而头部则长着无数密密麻麻的恐怖复眼,沉睡的人类反射在眼睛里,好似无数具冰冷尸体。当两对细长触角相互快速摩擦时,竟发出了能够让人彻底睡死过去的声波。这真是可怕的能力。

天地间静得极其诡异,仿佛就连空气都凝滞了,唯有虫子的十六只脚在*上快速移动时,发出叫人毛骨悚然的声音。若单体而论,这些虫子或许并无太大威慑力,可当这些小家伙大面积地聚集在一起,却产生了极为惊悚的效果。

虫海!

无数的银色小虫钻进人的身体,从他们的耳朵、鼻孔爬进去。

悉悉索索,悉悉索索。

人们的肚子开始飞快地鼓起来,四肢膨胀,皮肤下拱起了无数凸起的小肿包,而这些小肿包在不停地移动,叫人毛骨悚然。

银色的虫子连绵不绝,形成滔天巨浪,铺天盖地地打过来,将一切淹没。

巨鸟飞过满月,翅膀张开,挡住了月芒,地上掠过一大片黑影。

黑影之处,地面陡然向下凹陷,仿佛地底下隐藏了一只沉睡的怪兽,正饥饿地张开了大嘴,无情地吞没了所有躺在地上的人类。

莱恩戴在左耳上的那枚被光明教会加持过魔法的耳钉,骤然向虫海绽放出刺眼的光束。然而,与黑暗相比,那道光不过沧海一粟,不过刹那功夫,便被滚滚扑来的黑影吞没,消失无踪。只听“啪”的一声细响,耳钉粉身碎骨,被淹没在漫漫黄沙中。

这个由光明神教的主教加持过的耳钉,不但没有保佑他的主人远离黑暗,并且,在临终之时也没能很好地完成它最重要的职责——追寻真凶。

模糊的图像被神秘的魔法传输到了遥远的光明神教,一段隐秘的信息也随之而至。至于他们能否从中得取有效信息,从而找到迫害莱昂皇子的真凶,那是以后的野狼需要担心的事情了。现在的他高高地躺在塔岩顶端,为了尽快恢复体力,他睡得很沉,对脚底下的虫海一无所知,身体因冷而蜷缩成一团。

过了很久,很久。

月光再次洒向地面,大地重新恢复平静,所有的东西仍然呆在原地,帐篷的位置没有发生丝毫的改变,熄灭的火堆冰冷如雪,就连骆驼也安然无恙地继续沉睡。

仿佛刚才什么事情都发生过,一切都没有发生改变,唯独躺在地上睡觉的人类神秘消失了。

黑色的巨鸟张开双翼,在上空盘旋几圈,然后拍了一下翅膀,卷起巨大风浪,百公里范围内的沙子都被扬上了天空,形成了巨大的龙卷风。

黑色巨鸟飞向远方。

从地底深处传来悠长的叹息声。

那是较之黑夜更为黑暗的存在。

那是较之时间更为古老的存在。

“不够……不够……”

翌日清晨。

野狼在高耸的塔岩顶上醒来,打了个哈欠,一边摸着干瘪的腹部,一边神情恍惚地朝下看。紧接着,他猛地一惊,整个人都吓得跳了起来,双眼睁大如铜铃,不敢置信地瞪着露营点。

发生什么了!?

为什么其他人全都消失不见了!?

他站在高处四下俯瞰整个沙漠。可无论他如何尝试,都只看到漫漫黄沙,没有尽头。

野狼惊悚地发现,他竟成了这片荒芜沙漠上唯一的人类。

风卷岩沙,塔石林立,太阳无情地灼烤着大地,野狼蔫了吧唧地趴在一头骆驼身上。

这是他在亡灵沙漠的第二十七天。

他的身后跟着五匹骆驼,骆驼的身上驮着尽可能多的行李。他不知道其他人发生了什么,他在露营点又苦苦等了几天时间,可除了不停减少的食物和水,没有发生任何改变。

对失踪同伴的担心,对生病母亲的担忧,对这片沙漠的恐惧,对前路的茫然,永无止境的沉默,毫无变化的景色,不停减少的食物……

压力沉甸甸地砸在野狼肩上,压得他面无神经坏死,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,就连脚下的大地都要被压成深坑。

野狼开始深切的领悟到别人提到亡灵沙漠时,为何脸上会露出那样恐惧的表情。

其实,野狼成为佣兵的时间并不长,但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,别人越是说危险,他越想要要闯一闯。当他在雇佣合同上签名时,满脑子想的是丰厚的报酬,母亲日渐严重的病情,高昂的治疗费,破旧漏风的老房子。

年轻人总是这样,不管嘴上说得多么谦虚,可实际内心深处却骄傲十足,字典里压根儿就没有“做不到”这三个字。他们总认为自己的刀足够锋利,能够斩破一切艰难险阻。

野狼真想回到过去猛地扇自己几个耳光,把那个狂妄的小子打醒,然后一切重头再来。

可现实是,他只能就这么走。

走啊走,走啊走。

没有任何改变。

他在亡灵沙漠已经呆了三十五天。

骆驼还剩四匹。

走啊走,走啊走。

没有任何改变。

第四十五天。

第四十六天。

第四十七天。

野狼怀疑自己已经聋掉了,所以他像个白痴一样大声吼叫:

“啊啊啊啊啊啊啊……”

他听到声音了,这代表着他的耳朵和喉咙还是好的,于是又继续上路。

没完没了地走啊,走啊。他在夜晚寻找北极星的方向,在白天笔直朝北前行。然而这片沙漠根本就没有尽头。没完没了地走啊,走啊。

第五十五天。

第五十六天。

第五十七天。

野狼觉得自己一定是瞎掉了,不然为什么不管醒来还是做梦,他看到的都是同样的颜色——黄沙,黄沙,黄沙,黄沙……

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……

野狼已经分不清现实和梦境。

他觉得自己快要疯了。

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……

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……

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……

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走……

野狼已经疯了。

还剩三匹骆驼。

还剩两匹骆驼。

还剩一匹骆驼。

我还剩十根手指头。

我还剩十根手指头。

我还剩十根手指头。

好吧,疯了又如何呢。野狼只想睡觉,永永远远地睡觉。

黑色的大鸟再也没有出现过,然后他一直走到了第六十三天。

野狼最后的一头骆驼在三天前饿死了。他不得不在食物和金钱之间做选择。当他选择放弃所有沉重的金子时,他忽然无可抑制地疯狂大笑起来。

为什么不笑呢,难道你也不觉得这事儿充满了讽刺吗。

他出生入死,不顾性命,和那个狗|娘养的小贵族来亡灵沙漠,为的是什么,不就是钱吗。可是拼命到最后,他却必须做这种操|蛋的选择题。

请问,是生命重要,还是钱更重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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